治疗白斑医院 http://www.yqyywdj.com/m/ 最近,山东济南的一起案件引发热议。一位全职妈妈无偿帮熟人接送孩子两年半,但在一天接送途中,熟人的孩子意外从电动车后座跌落,受伤住院,她到底需不需要担责? 近日,该案的二审判决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 无偿接送·意外受伤 无偿接送两年半 回家途中孩子意外跌落受伤 判决书显示,家住济南的张女士和杜女士是熟人和朋友关系,两家的孩子同在一所幼儿园上学,张女士一直在家专职照顾孩子,时间充裕。而杜女士和丈夫都在中学上班,经常无法按时接送孩子,所以,杜女士经常让张女士接孩子时,一块帮忙接上自家孩子佳佳(化名),佳佳有时也在张女士家吃饭。 “这一接就是两年半,并且是无偿的。”张女士说。 年6月19日下午四点多,张女士像往常一样去接孩子。杜女士的女儿佳佳吵着要和张女士的女儿一起玩,但杜女士还要返回学校上班,随后杜女士便把佳佳留给了张女士,自己返回学校上班。 当天傍晚,张女士骑车载两名孩子回家途中,佳佳突然从电动车后座跌落。张女士立即停车,并第一时间通知了佳佳父母。 被告担责·赔偿千元助人却被告一审判决: 需赔偿多元 但不久后,杜女士将张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医疗费等共计余元。 济南市济阳区法院一审后作出判决,张女士骑电动车载两名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出行,明显违反了非机动车载人规定,对事故负有责任;而佳佳父母作为监视人在明明知道张女士用电动车载人有风险的情况下还把佳佳交给张女士,也要负相关责任。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张女士赔付杜女士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共计.93元,扣除到院看望的元,张女士还需支付.93元。 张女士对判决结果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改判·肯定善行二审改判:互帮互助 值得肯定,不需担责 二审中,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张女士帮佳佳父母照顾女儿佳佳,双方未约定报酬,成立无偿帮工关系。(帮工,是指无偿为他人提供劳务,通常发生在亲朋好友、同事、邻居之间,具有临时性的特点,也可以理解为通常所说的助人为乐。) 张女士在从事帮忙照顾佳佳活动中致佳佳受伤,佳佳父母作为被帮工人依法应当承担责任。 佳佳父母作为佳佳的监护人,明知张女士驾驶非机动车安装的固定安全座椅只能附载一名儿童,对于可能存在的风险应当预料到,而仍将佳佳交给张女士。 且张女士作为帮工人将佳佳安放在固定安全座椅上,而将自己的孩子放在存在安全隐患的脚踏板上,已经尽到了相应的义务,佳佳父母作为监护人存在过错,更何况系被帮工人,相应的责任应由佳佳父母承担。 佳佳父母也认可本次伤害属意外,并无证据证实系张女士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所为。 故佳佳父母作为佳佳的监护人要求张女士对本次事故的发生承担相应的责任,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认为,张女士这种邻里朋友之间善意行为,互帮互助、团结友善的良好道德风尚是值得肯定的。佳佳受伤,双方都很心疼,其父母应正确对待本次事故,不应迁怒于张女士。。 乐助人,施善行 懂感恩,续温情 来源:全国少工委 查看往期精彩 弘扬雷锋精神,江安县在行动优秀!四面山镇团委表扬一批返乡大学生“优秀青年志愿者”你好,新学期!江安县各校开展“开学第一课”脐橙无人摘愁坏92岁老人,他们来了!终审胥清林校审 梁 霄编辑 肖 杰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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