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2/5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四川大学

院校简介

  四川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布局在中国西部的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大学。学校现任党委书记王建国、校长李言荣。   四川大学地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天府之国”的成都,有望江、华西和江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亩,校舍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校园环境幽雅、花木繁茂、碧草如茵、景色宜人,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四川大学由原四川大学、原成都科技大学、原华西医科大学三所全国重点大学经过两次合并而成。原四川大学起始于年四川总督鹿传霖奉光绪特旨创办的四川中西学堂,是西南地区最早的近代高等学校;原成都科技大学是新中国院系调整时组建的第一批多科型工科院校;原华西医科大学源于年由西方基督教会组织在成都创办的华西协合大学,是西南地区最早的西式大学和国内最早培养研究生的大学之一。年,原四川大学和原成都科技大学合并为四川联合大学,年更名为四川大学,江泽民、李鹏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就两校合并为学校题词并寄予深切厚望。年,四川大学与原华西医科大学合并,组建了新的四川大学。李岚清同志在考察新四川大学时说:“四川大学是我们改革最早的大学,对我国高校的改革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可以说是高校体制改革的先锋。”在年“5·12”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期间,吴邦国、温家宝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到四川大学视察慰问。

  四川大学承文翁之教,聚群贤英才。百余年来,学校先后汇聚了历史学家顾颉刚、文学家李劼人、美学家朱光潜、物理学家吴大猷、植物学家方文培、卫生学家陈志潜、数学家柯召等大师。历史上,吴玉章、张澜曾执掌校务,共和国开国元勋朱德、共和国主席杨尚昆、文坛巨匠郭沫若、人民作家巴金、一代英烈江竹筠(江姐)等曾在川大求学。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中,有50余位是川大校友;年评选的近代50位“四川文化名人”中,有36人是川大校友。   四川大学学科门类齐全,覆盖了文、理、工、医、经、管、法、史、哲、农、教、艺等12个门类,有34个学科型学院及研究生院、海外教育学院等学院。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5个,博士学位授权点个,硕士学位授权点个,专业学位授权点32个,本科专业个,博士后流动站37个,国家重点学科46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4个,是国家首批工程博士培养单位。   四川大学大师云集,名师荟萃。截至年年底,有专任教师人,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学校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14人,“杰出教授”6人,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80人(含“青年千人计划”46人、“外专千人计划”2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59人(含特聘教授41人、讲座教授14人),国家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5人,“”首席科学家9人、牵头“”重大基础研究项目12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委托)项目获得者30人(32项),国家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2人,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1人,四川省“千人计划”(含原省“百人计划”)入选者人。   四川大学在长期的办学历程中,形成了深厚的人文底蕴、扎实的办学基础和以校训“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校风“严谨、勤奋、求是、创新”为核心的川大精神。近年来,学校围绕创建一流研究型综合大学的奋斗目标,确立了“以人为本,崇尚学术,追求卓越”的现代大学办学理念,建立了“以院系为管理重心,以教师为办学主体,以学生为育人中心”的管理运行新机制,提出了“精英教育、质量为本、科教结合、学科交叉”的人才培养指导思想,确立了培养“具有深厚人文底蕴、扎实专业知识、强烈创新意识、宽广国际视野的国家栋梁和社会精英”的人才培养目标,探索构建了体现精英教育、个性化教育、全面发展教育的本科“+X”创新人才培养体系。现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3.7万余人,硕博士研究生2万余人,外国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余人。年以来,学校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31项、国家精品课程33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2门、精品资源共享课31门,获得百篇优秀博士论文23篇。   四川大学科研实力雄厚,标志性成果不断涌现。学校现有13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等国家级研究基地,4个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6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3个卫生部重点实验室;有9个国家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及工科基础课程教学基地,8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9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3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1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9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4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年以来,学校共获国家科技三大奖41项。年,学校科研经费达18.6亿元。年度发表国内科技论文总数列全国高校第5位,SCI收录论文数列全国高校第6位。在人文社会科学方面,学校先后编撰出版了《汉语大字典》《全宋文》《中国道教史》《儒藏》等大型文化建设成果。   四川大学主动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服务社会能力不断增强。四川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是全国高校中最早设立的6家国家技术转移中心之一,年被国家科技部授予首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年成为首批获得“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单位”称号的4所高校之一。四川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是国家最早批准的15个国家大学科技园试点之一,年被评为国家A类(优秀)大学科技园,已孵化包括1家上市公司在内的科技企业家。年,学校被批准成为国家首批“双创”示范基地之一、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近年来,学校与国内近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内外多个地市和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共建了近个校地企产学研平台。近5年来,学校承担了国内外企事业单位委托的技术开发、转让、服务和咨询项目1.3万余项,一大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已成为相关行业的主导技术。学校师生依托科研成果创办领办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60余家。年,学校被批准成为首批13个“全国干部教育培训高校基地”之一。学校设有4医院,在汶川特大地震、青海玉树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伤员救治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促进我国卫生事业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作出了重要贡献。   四川大学坚持开放办学,不断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显著提升。目前,学校已与34个国家和地区的所大学和研究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港澳台等33个国家和地区的所国际知名大学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学生联合培养体系。与韩国、美国、比利时的5所大学合作共建了5所孔子学院。与世界一流的研究型大学和相关机构建立的国际和境外科研合作平台和中心有:九寨沟生态与可持续发展国际研究中心、中德能源研究中心、中德水环境研究中心、中英材料研究所、四川大学-日立环境应用技术研究中心、四川大学-意大利国家研究会国际多功能聚合物和生物材料合作研究中心、西部农村卫生发展研究中心、中美大学战略规划研究所、中国西部反贫困研究中心、欧洲研究中心、美国研究中心、巴基斯坦研究中心等;与香港理工大学共同组建了四川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灾后重建与管理学院,与美国匹兹堡大学新建了四川大学-匹兹堡学院。

  四川大学图书馆藏书万册,人文博物馆珍藏文物8.5万余件,自然博物馆收藏动、植物标本87万余件(份),档案馆和校史展览馆收藏各类档案28万余卷(其中珍贵历史档案余卷)。学校体育场馆设施齐全、设备先进。学校还建有校园网、分析测试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国家外语考试与出国留学人员培训机构以及成人教育与网络教育学院等。

  锦江黉门,弦歌铿锵。当前,四川大学已经确立了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伟大事业的宏伟目标。展望未来,学校将始终肩负集思想之大成、育国家之栋梁、开学术之先河、促科技之进步、引社会之方向的历史使命与社会责任,再谱中国现代大学继承与创造并进、光荣与梦想交织的辉煌篇章!

(数据截至年12月31日)

院系设置

年内蒙古录取情况

批次科类院校代码院校名称专业代号专业名称最高分最低分最低分位次录取人数本科一批普通文科四川大学13经济学类本科一批普通文科四川大学25历史学类批次科类院校代码院校名称专业代号专业名称最高分最低分最低分位次录取人数本科一批普通理科四川大学12金融学类61961813本科一批普通理科四川大学13经济学类63061813本科一批普通理科四川大学27公共管理类本科一批普通理科四川大学44电子信息类本科一批普通理科四川大学45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本科一批普通理科四川大学5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本科一批普通理科四川大学57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一批普通理科四川大学59计算机类本科一批普通理科四川大学60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本科一批普通理科四川大学64水利类本科一批普通理科四川大学66化工与制药类65052本科一批普通理科四川大学本科一批普通理科四川大学75软件工程本科一批普通理科四川大学76网络空间安全本科一批普通理科四川大学80临床医学(五年制)本科一批普通理科四川大学81临床医学(八年制)本科一批普通理科四川大学84口腔医学本科一批普通理科四川大学87预防医学本科一批普通理科四川大学90药学60560134本科一批普通理科四川大学91临床药学本科一批普通理科四川大学X2化学类(含基地班)本科一批普通理科四川大学Y2土木类

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1号)精神,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四川大学,英文译名:SichuanUniversity。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四川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四川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工程"和"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由原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四川大学、成都科技大学和原卫生部直属重点大学华西医科大学经两次"强强合并"组建而成,原四川大学起始于年四川总督鹿传霖奉光绪特旨创办的四川中西学堂,是西南地区最早的近代高等学校;原成都科技大学是新中国院系调整时组建的第一批多科型工科院校;原华西医科大学源于年由西方基督教会组织在成都创办的华西协合大学,是西南地区最早的西式大学和国内最早培养研究生的大学之一。座落在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四川省成都市,现有望江(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华西(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7号)和江安(成都市双流区川大路)三个校区。

第四条四川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五条四川大学普通高考招生工作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35号),进一步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实施。常设由校长、相关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常设招生委员会,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其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招生就业处作为本科招生的执行机构,负责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四川大学设立招生监察工作组,由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在教育部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规模内,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认真落实各类专项计划,努力促进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更加公平。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及学校发展思路等因素,在往年的基础上逐渐调整分省计划,促进入学机会公平。预留计划为本校总计划的1%,用来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四川大学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以内,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以内。

第十条非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四川大学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对非第一志愿进档的考生只能录取到一志愿未满额的专业。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若计划未完成则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在本科第一批次线上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撤回。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等要求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我校将在《四川大学年本科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学费标准、专业要求、色觉异常专业受限情况及大类所包含专业,请考生认真阅读后谨慎报考。

第十一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级差的办法,第一二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3分,其余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1分,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的录取规则,即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上海和浙江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按照所在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选考科目和录取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同分考生安排专业规则。若投档成绩中已显示了各省的排序规则,则按照各省的排序规则执行;若投档成绩中没有各省的排序规则,投档成绩相同,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总和高者优先;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相同,则语文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数学成绩高者优先。

第十三条四川大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照国家政策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四条外语类专业要求英语或本专业语种,其他专业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五条口腔医学专业由于学习、就业的特殊性,建议习惯左手做事(俗称左撇子)的考生不报考。按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口腔医学(七年制)调整为"5+3"一体化培养模式,我校口腔医学(七年制)纳入五年制招生,优秀者可进入"5+3"一体化培养,达到口腔医学专业硕士学位培养计划要求者可申请获得口腔医学专业硕士学位。

第十六条四川大学匹兹堡学院,引入了国际一流大学的办学理念、课程体系、师资力量及优质教育资源。工业工程类(中外合作办学)、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材料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6.5万/年,入校后只允许在本学院内进行专业调整。

第十七条护理学专业采取单独投档模式按专业投档,入校后不转专业。

第十八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考生须诚实守信,凡复查不合格的,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条按照属地化原则,我校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有关证明在当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在入校后向学生工作部申请办理贷款、学费缓交等手续。

第六章招生工作人员

第二十二条学校选拔能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的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签定《四川大学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责任承诺书》。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四川大学对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国家专项和高校专项(励志计划)等招生事宜,按照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办法,依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以及本校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四条在江苏省我校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选测等级要求为AA以上(含AA),录取办法采用等级级差法,级差分为A+加6分。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方式以四川大学年美术类本科招生简章为准,学业水平必测科目要求必须达到4C3D,录取办法采用等级级差法,级差分为A加3分,B加2分,C加1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我校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通过我校本科招生信息在线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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