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癜风的治疗方法 http://baidianfeng.39.net/a_zczz/190812/7375991.html 近日,宜宾市人民政府公布了 宜宾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 这21处新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多为清代建筑,年代最久远的是元明时期兴文县青山岩摩崖造像,最近的是位于江安县怡乐镇的柑橘专家张文湘旧居(年)。其中翠屏区有5个,江安县7个,兴文县1个,宜宾县5个,筠连县3个,它们是研究宜宾历史文化的重要资料,也是历史文化名城宜宾多年建成史的见证。 天全街王爷庙 天全街王爷庙位于宜宾市翠屏区滨江路,坐北朝南,平面呈长方形,建筑面积平方米,木结构硬山顶,穿斗式二柱造,面阔4间28.6米,进深4间13.4米,通高8米,年经过维修,是我市沿江标志性古建筑,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 保护范围:文物建筑本体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四周延伸10米范围 2 白利村石刻牌坊 白利村石刻牌坊位于翠屏区沙坪镇白利村3社,坐东向西,分布凿刻在高25米,宽30米的石崖壁上,为仿木结构四柱三间三楼庑殿顶,露出地面高10.4米,宽10.85米,额仿阴刻:节孝儒童张宣祖之妻罗氏坊。该牌坊为倒牌坊,对研究宜宾地区牌坊的建筑形制及风格提供了宝贵的实物材料。 保护范围:文物本体向四周延伸20米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四周延伸30米范围 3 桥坎组节孝牌坊 桥坎组节孝牌坊位于赵场街道办事处芝麻村桥坎组,建于清道光乙未年六月二十九日(年),坐北向南,占地面积12平方米。石质仿木结构,坊檐下龛内刻有灵龟、和授带围绕着“圣旨”二字,其下匾额又刻有“节孝”,再下坊正身及柱上有阴刻,为中央到地方各级官员题联,内容为建坊由来褒语,其中道光年间曾任内阁学士、兵部尚书、著名的书法家卓秉恬题联的“逮事重堂德皆堪式训,能成独子苦心愈足褒嘉”为书法佳品,最为珍贵,坊横额刻有建坊年代款识。该牌坊是研究赵场镇清代历史、民俗的重要宝贵资料,是我市为数不多的精美石坊之一。 保护范围:文物本体向四周延伸10米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四周延伸30米范围 4 百岁坊 百岁坊位于赵场街道办事处幸福村薛家组,修建于清同治十年(年),正面上额楷书阴刻“百岁坊”,下额楷书阴刻“五世同堂”,雕刻精美。该坊是研究赵场镇清代历史、民俗的重要宝贵资料,是我市为数不多的精美石坊之一。 保护范围:文物本体向四周延伸10米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四周延伸30米范围; 5 川南农民运动指挥部旧址 川南农民运动指挥部旧址位于牟坪镇禹王街,系牟坪镇禹王宫之戏楼。该戏楼始建于清乾隆十三年(公元年),培修于光绪十八年(公元年),坐北朝南,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戏楼板壁上挂有“风月楼”的匾,匾上记录“清乾隆十三年戊辰修戏楼光绪十八年壬辰风月楼挂匾,民国十八年川南农协会在此楼召开”等内容以及捐赠名录。顶部脊檩上墨书楷书题记:“光绪十八年壬辰首事曾昭显监修舒长进仝建”、“日月同辉天地”等字。该戏楼在年曾为南溪农民运动的总指挥部,不仅建筑本身极具有较高的文物保护价值,同时也具重要的历史纪念意义。 保护范围:文物建筑本体向四周延伸5米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四周延伸20米的范围; 6 白鹤咀熊氏墓 白鹤咀熊氏墓位于江安县夕佳山镇铜盆村,共两墓坐西南向东北,始建于清同治元年(年)。墓主:熊贤进夫妇,清同治元年(年)立。 保护范围:两墓葬封堆中心为基点外延30米,南至罗忠明住宅,西、北至罗忠明自留山;东面以墓拜台堡坎边沿为基线外延30米至罗忠明承包地;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30米;东至小河沟,南、西、至罗忠明承包地,北至罗忠明自留山; 7 安济庙题榕阁 安济庙题榕阁位于江安县江安镇二社区,始建于南宋宝佑年间,清乾隆时期重建,现仅存题榕阁。 保护范围:题榕阁外墙脚为界,东20米至原武装部大门后院坝,南1米至江安县中学校学生宿舍楼,西1米至原武装部露天平台,北至淯江右侧河坎;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原武装部正大门,南至江安县中学校1号园丁楼北面,西至原武装部露天平台西侧淯江河坎,北至淯江右侧河坎; 8 龙门口节孝总坊 节孝总坊位于江安县江安镇四社区,建于清同治五年(年),正中开间上门楣刻有行书“微显阐幽”四字,檐下刻“圣旨”和“节孝总坊”。 保护范围:牌坊往东、西、北各外延30米,南外延2米至东风路街道;建设控制地带: 保护范围外延米;东至龙门口大道石梯,西至环城路东面路边,北至永垂不朽纪念碑,南至东风路街道; 9 金仙洞摩崖造像 金仙洞摩崖造像位于江安县留耕镇方石村,开凿于明代。共4龛10尊造像,8尊为结枷跌座,2尊为站姿。内容有一佛四菩萨、观音、木莲和尚、罗汉、接引佛等。 保护范围:造像为基点外延3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50米; 10 佛灵寺摩崖造像 佛灵寺摩崖造像位于江安县底蓬镇茶园村,开凿于明代。坐西南向东北,共11龛47尊造像,分布在长7米,高3米,距地表2米的天然大石壁上。有题记多龛,因风化严重而字迹脱落,现存造像基本完好。 保护范围:造像为基点外延20米;东、南至乡村公路,西至赖世强承包地,北至茶园村养老院;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40米;东至堂鼓石,南至刘维兵住宅,西至赖世强承包地,北至茶园村集体山林; 11井口武侯祠 井口武侯祠位于江安县井口镇武侯村,始建于清代,年重建,距长江北岸60米,坐东向西。主体建筑为正殿,素面台基,正殿明间左右各施12级踏道,双向而上,前带廊,青砖为柱。系抬梁式砖木结构,三架梁,单檐歇山顶,施小青瓦,正脊灰塑吉祥图案,中间置如意宝顶,翼角上仰,灰塑草龙图案。明间施三关六扇门,左右次间施槛间槛墙,前檐置撑弓圆雕人物故事图案。 保护范围:外墙脚为界外延50米;东至石盘上,南至长江左岸河边,西至老油房宅,北至易遵敏住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米;东至水口路,南至长江左岸河边,西至老酒厂房,北至黄代明住宅; 12 张文湘旧居 张文湘旧居位于江安县怡乐镇茨岩村,年为张友树始建,因失火后张友树搬离,由张文湘之女张远芬重建,张文湘在此一直居住到去世,该建筑对于研究和纪念农学家“中国夏橙之父”张文湘具有重要意义。 保护范围:旧居外墙脚为界,西北、西南、东北外延50米;东南外延2米至曾安良住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米; 13 兴文县青山岩摩崖造像 青山岩摩崖造像位于兴文县太平镇青山岩村7组的青山岩上,海拔米,中山低谷地貌。青山岩摩崖造像依据造像风格、出资维修观音阁功德碑刻年代和通过走访当地老人了解,初步确认该摩崖造像为元明时期建造,该造像对研究元明时期川南摩崖造像雕刻艺术和人物风格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保护范围:文物本体东面50米(观音堂),南面10米(大石包岩脚),西面50米(宋江岩),北面10米(二墱岩); 建设控制地带:文物本体东面、南面、西面、北面各米; 14 大南垇牌坊 大南垇牌坊宜宾县柏溪镇南京村,建于清道光十七年(年),坐东向西,立面面积18.5平方米,其造型雄伟、雕刻丰富精细,保存较完好。宜宾县人民政府于6年9月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牌坊座起,至东20米,至北80米,至西南各30米; 建设控制地带:在保护范围外各向东南西北外延30米; 15 罗哲文故居 罗哲文故居位于宜宾县柳嘉镇五通村向阳组余家垇,罗哲文童年、少年曾在此居住。为清末民居。主体建筑原为三合院,坐西向东,南厢房后有附院,占地面积约平方米。穿斗式梁架,下部装板壁饰花窗,上部为竹蔑骨泥巴墙,厢房隔墙后段和后壁为夯土墙,小青瓦屋面。宜宾县人民政府于年4月公布为第六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故居原建筑占地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北分别外延米,南外延10米,西外延20米; 16 云峰寺及牌坊 云峰寺及牌坊位于宜宾县泥南乡丛树村云峰组,始建于清雍正二年(年),现存建筑面积平方米,东北向,分为上殿及下殿,寺前立有“云峰寺”石牌坊。该寺庙对于研究清代早期佛教在川南地区的发展和影响提供了重要的实证资料。宜宾县人民政府于年6月公布为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牌坊起,至前12米,至后37米,至左17.5米,至右17.5米; 建设控制地带:在保护范围外各向前后左右外延30米; 17 金盆民居 金盆民居位于宜宾县蕨溪镇顶仙村,地处环境优美的高山盆地地带。该民居始建于清代早期,清代中晚期曾经大规模扩建,系向氏家族祖屋。原建筑群规模宏大,占地达平方米左右,现存建筑平方米左右,民居为复式四合院结构,悬山式顶,小青瓦屋面,地面满铺石板石条,檐口有悬空雕花廊柱,屋内梁托雕花精美大气,墙体为木板结构,均有花窗。该民保存较完好,有较高的民居古建筑艺术价值,是研究明清时期川南地区民居发展历史不可多得的重要实物资料。 保护范围:以石砌大门起至前(东北)面米,至后(西南)60米,至右(东南)米,至左(西北)米; 建设控制地带:在保护范围各外延30米; 18 喜捷南华宫 喜捷南华宫位于宜宾县喜捷镇社区,又名“广东会馆”,是清代广东商人在此兴办的会馆,始建于乾隆年间,距今已经有余年的历史,占地面积平方米,坐南向北略偏西。建筑原为四合院布局,现存戏楼及左厢房。戏楼为木结构歇山式屋顶,穿斗式梁架,三穿七柱。该建筑是研究清代时期湖广填四川这段历史的重要研究载体,对于研究清代时期建筑风格和人文具有重要科学、历史、艺术价值。 保护范围:以石砌大门起至前面10米,至后50米,至右10米,至左10米; 建设控制地带:在保护范围各外延20米; 19 武德南华宫 武德南华宫位于筠连县武德乡中华村五组,坐北向南,建于清道光十九年(年),占地面积.2平方米,为悬山穿斗抬梁式结构,小青瓦屋面,内堂设有戏台,正堂摆设13尊泥塑菩萨,有二龙抱柱两根,龙柱有字刻但模糊不清,正门前有香炉一个,石碑立于道光25年(年)碑文记载有捐资人刘荣贤38两,朱李氏40两,主要内容为修初捐资功德。曾为广东会馆,见证了当地的商贸繁荣,它对研究明清时期川南商贸发展及建筑文化有一定的价值。 保护范围:以本建筑墙体为四界基线,作放射状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本建筑墙体为四界基线,作放射状向外延伸40米; 20 大梁子兵营遗址 大梁子兵营遗址位于筠连县筠连镇燎原村五组,坐东北向西南,建于清同治五年(年),占地面积.9平方米,以土、砖、石筑成椭圆形城堡,东西径.5米,南北径.21米。分东、南、西、北四门,门墙上建有垣围、垛口。内有督军、将军指挥作战及家属居住的督军府。整个兵营占地面积大,气象恢弘、庄严,是当年清军湖南提督胡中和率领清兵在此抗击云南苗族叛军、保卫筠连的驻军遗址,具有较高的军事、历史研究价值。 保护范围:以本建筑墙体为四界基线,作放射状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本建筑墙体为四界基线,作放射状向外延伸40米; 21 平寨王爷庙 平寨王爷庙位于筠连县腾达镇平寨社区,占地面积.64平方米,据传建于清道光元年(年),为祭祀水神禹王而建,该庙对研究腾达船运历史及商贸文化发展有较大价值。 保护范围:以本建筑墙体为四界基线,作放射状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本建筑墙体为四界基线,作放射状向外延伸40米; 文物保护单位到底是什么呢? 文物保护单位为中国大陆对确定纳入保护对象的不可移动文物的统称,并对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实施重点保护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都是古代科学技术信息的媒体,对于科技史和科学技术研究有着重要意义。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可以被列入文物保护单位。 文物保护单位分为三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随意对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进行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将会受到这些处罚↓↓↓实施依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恢复原状或者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能力的单位代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三)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 监督() 内容来源丨综合宜宾新闻网、宜宾市人民政府网站 图文编辑丨牟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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